(一)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信息科技7門科目),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折算辦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分值700分。 2.測試辦法👣: (1)一般專業👨🏻🦼:職業適應性測試300分(含文化基礎150分🧑🏻🦳、職業與心智90分🌏、專業通識基礎60分); (2)藝術類專業:裝飾畫100分。 3.成績計算: (1)一般專業成績合成總分(滿分1000分)=7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滿分7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300分)。 (2)藝術類專業成績合成總分(滿分1300分)=7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滿分700分)+裝飾畫(滿分100分)×6。 4.錄取規則🙎: (1)一般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意昂体育計劃1:1劃定)。同分則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中的文化基礎、職業與心智👆、專業通識基礎成績。 (2)藝術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意昂体育計劃1:1劃定)。同分則比較裝飾畫成績。 5.征求誌願錄取時,一般專業考生按7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中的文化基礎、職業與心智🧍♀️、專業通識基礎成績;藝術類考生按7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信息科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 6.錄取時滿足考生第一專業誌願。 (二)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2.測試辦法🥒: (1)一般專業:素質技能測試100分👉🏿。 (2)藝術類專業🔭:裝飾畫100分🐕🦺。 3.成績計算🖱: (1)一般專業成績合成總分(滿分250分)=3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滿分150分)+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2)藝術類專業成績合成總分(滿分250分)=3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滿分150分)+裝飾畫(滿分100分)。 4.錄取規則: (1)一般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意昂体育計劃1:1劃定)🫅🏻。同分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若無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則視作零分)👩🏻🎤。 (2)藝術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意昂体育計劃1:1劃定)。同分則比較裝飾畫成績🕦。 5.征求誌願錄取時👨❤️💋👨,考生按3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若無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則視作零分)。 6.錄取時滿足考生第一專業誌願。 (三)高中往屆畢業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往屆畢業生及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測試辦法: (1)一般專業🍻:統一入學測試150分,素質技能測試100分👈🏻。 (2)藝術類專業:統一入學測試150分,裝飾畫100分。 2.成績計算👟: (1)一般專業成績合成總分(滿分250分)=統一入學測試成績(滿分150分)+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2)藝術類專業成績合成總分(滿分250分)=統一入學測試成績(滿分150分)+裝飾畫(滿分100分)。 3.錄取規則🧾: (1)一般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意昂体育計劃1:1劃定)。同分則比較統一入學測試成績。 (2)藝術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意昂体育計劃1:1劃定)。同分則比較裝飾畫成績✉️。 4.征求誌願錄取時👩⚖️,考生按統一入學測試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錄取時滿足考生第一專業誌願🚵🏼。 (四)獲得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教學廳〔2020〕3號)文件規定的考生,可獲得保送至意昂的資格。(證明材料遞交方式參照校測方案) |